跬步千里

正太饭店建筑结构与经营缘起稽考

李惠民

刊载于《石家庄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




正太饭店是一座拥有百余年历史的西式建筑,一直被视为近代石家庄的地标性建筑之一,2008年10月23日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太饭店坐落在原正太铁路石家庄火车站北侧,属于“近代之建筑,盖西式之旅馆”,曾是近代石家庄最大最豪华的酒店。对于正太饭店建筑结构以及饭店开办,学界一直未有专门系统的深度研究,为此本文仅对其初始修建者、建筑结构、经营缘起及修缮变动等问题,特作如下稽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建筑的初始结构与修建者之谜

以往传统看法认为,正太饭店营业起于1907年建成之始,对正太饭店建筑由来叙述过于肤浅,特别是对最初修建者不甚了解,对建筑修缮过程怠忽疏漏,对结构演变叙述粗略不详。譬如,通常本地学界以为,“正太饭店自1907年建成开业后,在几十年内一直是石家庄最豪华的饭店。” [1] 有文章说,1907年建成的这一座法式建筑,是坐西向东的楼中楼,由东、西、南、中、北五栋楼组成,形成了日字型建筑。“正太饭店整体建筑规模宏大,南北长50米,东西宽44米,平面布局呈日字型,是一座楼中楼建筑。” [2]其实上,正太饭店作为一家餐饮旅店,从1920年11月至1937年11月,仅仅存在了17年。民国时期这座建筑整体,基本上仅是一座凹字型结构,并非是一座院落式建筑。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才扩建了西楼和新北楼,而将旧北楼西延,与西楼对接后,才变成了中楼,于是构建成了日字型建筑群,形成了南主院、北套院的格局。所以说,笼统称这座日字型套院楼群建筑为民国建筑,并不属实。

人们并没有看到1907年正太路开通时关于这座建筑相关文字描述,也未能窥见其完整全貌。关于这座建筑最早的一张照片,目前仅为正太铁路验收通车合影照中的建筑西楼头,由于从车站票房西南侧拍摄的角度所限,仅能见到该建筑南北两排楼房,即二层楼房,第三层为阁楼。南楼与北楼相比,多了阳台的设置,南楼建筑规格高于北楼。1920年正太饭店开业时,这是一座由南、东、北三楼融为一体的凹字型建筑。从其建筑结构上看,它是由南楼、东楼、北楼三个分体拼接而成,从其建筑方式上看,南楼、东楼、北楼属于相对独立楼房,推测当时修建这座凹字型建筑存在着两种可能:其一是由彼此独立的商家分工合作修建而成:其二是分时段修建东楼、南楼、北楼,先建某个单元,然后再建剩余单元楼房。所以,这座建筑最初修建于何年?竣工于何年?其最初结构形式为何?因目前尚无确切史料予以证明,仍是一个之谜。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未解之谜,是正太车站北侧这座建筑的最初修建者问题。过去一般都认为正太饭店是由正太铁路修建于1907年,根据目前掌握的《正太铁路工务处统计报告》和《铁道年鉴》等记述正太铁路固定资产的相关史料中,均找不到正太铁路建造这栋楼房的确凿证据,直至1920年改建正太饭店,才有了正太铁路承接该建筑修缮等工程事项的记载。那么,这座西式建筑最初如果不是由正太铁路部门建造的,是20年代初才收购的话,就可以推测其起初是由外国商人私自建造的一座违约建筑。针对洋商在铁路车站旁私自建设行栈酒铺的行为,早在1904年北洋大臣袁世凯就宣布过禁令,“近闻沿铁路一带非通商口岸地方,时有各国商人在彼长住,开店设栈,殊与约章不合。应由沿铁路各属地方官随时查明禁止。除铁路在事洋员例有办公房屋,暨铁路所设各处厂栈均需加意保护外,如有他项洋商在内地各处车站附近私开各项店铺,务即照约妥为禁止,以符定章。”[1]

仔细追寻清末在石家庄火车站违约建造这座建筑的可能性,发现有以下三条线索:其一、由卢汉铁路参赞与法国洋商的合股违约建造线索;其二、由法国和意大利洋商天津分设行店的私自违约建造线索;其三、由英美烟公司的违约建造线索。

清末修建的从卢沟桥至汉口的铁路,后来因北端起点由卢沟桥改为正阳门(前门),1906年4月1日全线竣工通车后改称京汉铁路。当时卢汉铁路的正定至窦妪段的铺轨,从1901年5月开始,至1902年8月建成。窦妪至邢台段的铺轨,从1902年8月开始,至1903年3月完成铺轨,1903年4月邢台以北的卢汉铁路开通了,石家庄火车站建成使用。随着卢汉铁路部分路段的开通,各国洋商纷纷在已开通铁路沿线车站建房租赁,开设客栈或酒店饭铺。据1904年《东方杂志》披露,“芦汉铁路已成之处,火车均已开行。一切利权,尽为俄法人所夺。车站处所开洋行及运卸客栈,名为闽人,实皆铁路参赞柯道贞贤(柯鸿年),暗与法人合股。”[1]如果1904年上半年洋人已在石家庄车站违规建房,那么,卢汉铁路参赞与法国洋商合股建造的行栈酒铺,可能就是本地最早的违约盖房。从目前可见文献看,最早在石家庄车站开设洋酒铺生意的是法国人保各拉。据1904年5月津海关官员报告,“法国人保各拉在获鹿县属石家庄开设洋酒铺生理,核与约章不符”,[2]故当时就已向法国驻津领事馆提出了照会交涉,要求法国领事官对本国侨民此举予以严格查禁。可是,法国驻津总领事却以“修建铁路西人艰于购买外国食物,且以卢汉铁路迤南迤北曾有此等贸易,并无滋扰妨碍情事,何独于正太铁路歧视为词?”[3]对法人在内地开办行栈酒铺采取了故意放任纵容的态度。

1903年4月,卢汉铁路石家庄火车站建成使用之初,火车站的等级尚比较低,1904年正太铁路全线修建工作已经铺开,当时参加修筑正太铁路的许多外籍员工都有西餐饮食住宿诉求,这就进一步催生了相应服务的供给需要服务,使得在石家庄开设行栈酒铺的洋人日渐增多。外国人在内地开办行栈酒店不符中外约章,无容置疑,1904年下半年中方海关官员已意识到洋人在内地开设店铺的情况,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外人以购买常用食物为词,随入内地开设店铺,不可不防其渐。”[4]随着正太铁路修建工作向山西推进,清政府有意劝谕华人为洋人开店服务,然而,“晋省风气未开,向于西人食用等物都未谙习,并无商民能开此等店铺。现在铁路轨线均由直隶津、保、正定一带迤逦入晋,惟有劝谕津保等处商民向来惯做此等买卖店铺,即随铁路工程逐渐移设来晋。”[5]而有些法国人和意大利商人看到了机会,为满足修建正太铁路的洋人西餐饮食之需,在车站附近洋人办行栈和洋酒铺的日益增多。正如1904年法国驻津领事官所说,“所有修晋汉铁路(正太路、卢汉路)之西人,伊等常用外国食物等货,而在中国铺号不易购得,且诸承修工程者亦或有不甚富足之人,若待寄往天津购买食物,则所费必多,殊觉不足体谅,所以,有法国商人及别国商人由天津分设行店,在北汉铁路迤北作此生意者。”[6]据清代外交档案《法义商在石家庄设铺案》记载,清末正太铁路建设之时,曾有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在石家庄、阳泉等部分沿线车站开设了行栈酒铺。法国人在石家庄车站开设的行栈和洋酒铺多为天津分店,除此之外,还有意大利商人在石家庄车站开设行栈洋酒铺。譬如,在孝感修建卢汉铁路的意大利人佛尔内洛,因“在孝感工次殴伤华人,经驻汉濮领事审实,判令押禁罚缓,驱逐出境”,而后便到石家庄车站开设洋酒店,又一次因殴打华人被驱逐石家庄。“佛尔内洛在石家庄违约开店,逞凶殴人,迭经职道奉饬收歇。”[7]

据《北洋官报》记载,1905年5月经正太铁路工程局道员潘志俊与获鹿县令严书勋在石家庄展开调查,当时查明在此开办洋酒铺共计5家,具体洋商坐落基址情况如下:

第一,光绪三十年(1904)九月开张的一所售卖外国零星食物洋酒饭铺,由法国人郎风和肥里卜地俩人合伙开办。该铺位于石家庄村东头的万丰栈东邻,门向东开,共有房七间。房东家姓于,每月房租十六七块。

第二,光绪三十年(1904)九月开张的一所售卖外国零星食物洋酒饭铺——“理格洋行”,由法国人尼格拉开办,并卖外国零星食物。该铺位于石家庄村东头路南大门内,店铺有东西屋六七间。

第三,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开张的一所售卖外国零星食物洋酒饭铺,由意大利人佛尔内洛(又名无鲁)开办。该铺位于石家庄村前街路北,店铺共有房十三间,房东家姓尹,每月房租二十七块。

第四,由法国人白老永租住的洋酒店铺,位于石家庄村北头的西胡同,房东家于姓,西屋三间。

第五,由不知姓名法国人租住的另一家洋酒店铺,位于石家庄村南头,房东家于姓,西屋三间。[8]

从1905年5月正太铁路工程局潘志俊调查的洋商“坐落基址”内容看,这是法国洋商和意大利洋商租住的民房,应该与后来的正太饭店最初建筑没有关系。但是,据1905年8月外务部给法国驻京公使馆的照会强调,在石家庄设铺的法商尼格拉等人,除了上述租住的民房之外,还私自在车站旁边建造了经营场所。对此,外务部认定“至该商违章在内地私行盖造房屋,本国亦惟有按照条约办理,其尼格拉所持护照系入内地游历,执照不得以此在内地赁屋开店。”[9]法国商人尼格拉等开设的行栈洋酒馆具体位置,在《外交部照会法商在石家庄车站开设酒馆应令关闭文》中得到了确认,“洋商不准在内地开设行栈,条约载有明文,石家庄车站之旁并非通商之地。”[10]在车站之旁私自建造洋酒馆的有三家洋商,违章经营行栈和洋酒生意,北洋大臣袁世凯早在1905年9月29日就已由下令同时关闭了这三家洋酒铺,“石家庄法人尼格拉等三家酒铺,照约限令关闭。”[11]

1905年9月法国商人尼格拉等洋酒铺被限令关闭之后,均动身离开。“惟尼格拉酒店内尚有法人麻行狄一人,据称伊与尼格拉伙开此铺,”[12]麻行狄却以“清理账目”和处理资产为由,迟迟不愿离去。直至1906年11月15日规定限期,在地方官员带领巡警弁兵的严加催迫之下,法商麻行狄才将酒店资产转让出去。“该酒铺盘于河间府人贾永清接开,系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定议取号理格公司,其铺中货物一律点交清楚,并归贾永清一人承管,所盘货物价值议由贾永清陆续拨还,两造自相商妥,毫无纠葛。”[13]

而在石家庄车站开设酒铺的意大利人佛尔内洛,因殴伤华人犯罪,被逐除石家庄,由巡警押解至津后,交由意大利公使馆判罚了监禁。其所属资产经三次估价分为:“由义国巡捕官饬派法商拉乐石来署,估定价银九千二十三元六角五分。复由梁道选派钞关熟悉估价洋人麦克顺,复估统共不过值洋三千元之谱”;第三次则由前两位估价人另举洋商马佳作为公断人,“经洋商马佳逐细估计实值洋四千九百二十七元八角五分。”[14]

法商郎风和肥里卜地两人合伙在石家庄车站开设的酒铺,在法商郎风逝世后,由肥里卜地独自承接掌管了酒铺。据1905年《乙巳年交涉要览》记载,“查石家庄有法国人肥里卜地,接开同伙已故法商郎风之洋酒饭铺一所。”[15]清获鹿县官员发布酒铺关闭限令后,法商肥里卜地依然阳奉阴违地再三拖延,直到1906年底才遵照清政府要求实行了停业。但是,他还在车站旁边酒店内一再延宕,迟迟不肯离开石家庄。“法商肥里卜地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实行闭歇,并出具遵照停止字据。惟该商称天气已届冬令,伊无处可去,须再在此处居住数月等语,”[16]就这样拖到1907年春天,法商肥里卜地一直滞留在石家庄。据正太铁路工程行车事宜候选知府汇谦禀报,法商肥里卜地仍赖着不愿离去,“现有法国人费理柏迪(肥里卜地)在石家庄车站之旁开设洋酒馆一所”,[17]他以“不做生意,只在此居住”为由,强调自己的身份经过了法国驻京使馆注册,妄图继续留在石家庄。清朝外务部则对此予以驳斥,“石庄车站并非通商之地,无论该商贸易与否,不得在此停留”,并要求津海关道照会法国驻京使馆,“转饬该商即将在石家庄所开酒馆关闭,移往通商口岸,以符约章。”[18]

总之,虽然有了洋人在车站开设酒店的上述史实线索,但仍疑团莫释,不知端倪。法商们是否租用于卢汉铁路参赞与法国洋商合股在车站建造的洋房,20年代末期由正太饭店的东楼、南楼、北楼拼接之凹字型建筑结构,究竟与法国商人尼格拉、肥里卜地、意大利商人佛尔内洛在石家庄车站旁三家洋酒铺的建筑是否有直接关系,由于线索链条缺少环节,目前并不完整,还有待继续发掘证据。

1920年10月《益世报》刊出正太饭店广告说,即将开业的正太饭店所在地位于“京汉铁路石家庄车站与正太铁路车站旁边的英美烟公司大楼”,此饭店“系前英美烟公司租居之大楼”。[19]1920年正太饭店开业前,这座建筑已经由英美烟公司作为货物存储仓库和职员居住楼房使用了10年以上,1911年辛亥志士吴禄贞发动武装起义前,曾准备将燕晋联军的指挥部,从车站办公室搬至英美烟公司的大楼里,但是因吴公遇刺,起义失败,司令部搬迁未能实施。据孔庚先生撰写的《先烈吴禄贞殉难记》一文记载,在站长室里吴禄贞曾对他说过准备调换司令部一事。“这个地方窄了,明天把司令部迁到英美烟公司大楼,上层作山西巡抚行辕,下层作统制司令部,那地方宽。”那么,英美烟公司楼房是否就是租赁于洋商曾经营的行栈酒铺场所?英美烟公司大楼到底是向何人租赁的?该楼房的产权人究竟是谁?这些都应该被视为一个破解疑案的线索。

1902年进入中国的英美烟公司是一个跨国公司,它是开拓中国烟草工业的实际创立者,该公司先后在华建立了11家烟厂,其通过货栈制度在通商口岸和非通商口岸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石家庄是其中一个货栈仓库和经销店。石家庄英美烟公司选择了优势位置落脚,由于处于京汉路与正太路交汇枢纽的便利,其业务“销路遂渐见发达”。在石家庄英美烟公司担任翻译的王者香,在清末政界曾供职多年,作为地方官僚绅士,后来他跻身于石家庄英美烟公司,为该公司在北方地区的销售做出了不小贡献。据《英美烟公司月报》记载,“(王者香)君曾游历中国北部各省,创销各牌香烟,成绩甚著,大为公司诸总办所重视。”石家庄作为非开商埠,受中外条约和中国法令限定,不得在内地购置地产,所以,石家庄英美烟公司一直宣称该公司所在的楼房建筑为租居。据颐中公司英文档案原件记载,英美烟公司早就找到了通过在内地向中国人租房方式来解决货栈仓库问题。“从中国人那里租借25年,目的在于使他们能在条约范围内占有这个产业,因为条约规定,外国人为了储存货物,可以暂时租用仓库。”[20]石家庄英美烟公司到底是不是以中国雇员名义租居的呢?石家庄英美烟公司会不会是以中国雇员名义购买并改建了此建筑呢?不知其详,难以捉摸,无法揆度。另据英美烟公司资料记载,“英美烟公司为了在旧中国掠取更多利润,需要深入内地,广设分公司、烤烟厂、仓库和种植场。按照当时中外通商条约,外商不得在租界以外的地区置产,……为了省事,有个叫杨春绿的律师献策,劝公司设法组织一家表面上为中国人所有的地产公司,作为中国籍的‘法人’,把英美烟公司内地的产业全部过入这家公司,这样公司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在内地置产,不必零敲碎打地找人出面。”[21]所以,在由石家庄英美烟公司长期租居该楼房建筑之前,也存在着冒名违规建造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也需继续发掘史料,或予以证明,或予以排除。

综上所述,1904年至1907年间,由洋商私自在石家庄车站旁边开设的这些行栈洋酒铺,以及英美烟公司租居10余年的洋楼,与后来正太饭店建筑存在特定关联性。目前破解这个问题还有待发掘史料,继续求证和完善空缺的证据链条。所以,在得到切实证据之前,正太饭店这座建筑的最初修建者与初始建筑结构,仍是未解之谜。

二、正太饭店缘起以及经营状况

(略)

三、正太饭店建筑结构的扩建与修缮

(略)

全文约15000字,详细内容请见《石家庄学院学报》第1期

文章详细信息  https://sszk.chinajournal.net.cn/WKE/WebPublication/paperDigest.aspx?paperID=3dc69c97-2329-4bb0-9235-7c9fdf1c8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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