跬步千里

抗日名将朱霁青出任正太铁路局长

李惠民(河北传媒学院传媒与艺术研究所)

本文刊发于《乡音》2023年第3期


一、收归国有前后的正太铁路局

1902年10月15日,中国督办铁路总公司大臣盛宣怀与华俄银行驻中国总办佛威郎,在上海正式签署了《正太铁路借款合同》《正太铁路行车合同》,揭开了正太铁路交通史的序幕。从1903年起至1908年底是正太铁路的工程时期,工程时期由法方指派总工程司挨士巴尼掌管所有工程的全权,中方设总办1人,掌管工程监督权。从1909年1月1日至1932年10月铁路收归国有前,是正太铁路的行车时期,由法方任命的总工程司1人,掌管铁路运营管理全权,总工程司办公机关称为总管理处;中方设总办1人,掌管监督全权,后改总办为局长,局长办事机关称为监督局。1929年4月,中方将监督局改为管理局,但此时铁路管理权仍操于法方总工程司手中,直至正太铁路接收之后,正太铁路管理体制才真正成为“局长负责制”,设立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制定了《正太铁路管理局局务会议规则》。1932年负责从法国人手中接收正太铁路的王懋功局长、朱华副局长,是真正第一任主持掌管正太铁路管理局全面工作的局长。但是,1932年阎锡山组织成立的“山西省收回正太铁路促进会”,提出要将正太铁路收归山西地方“民有”。铁道部以孙中山制定的铁路政策不符为由予以驳回,山西方面又提出正太铁路降低运价等要求。夹在铁道部与山西地方势力之间的王懋功局长,虽然在正太路收归国有过程中立下功劳汗马,却又被来自山西地方势力要求压得喘不过气来,面对降低煤炭粮食运价的呼声,他力不能及。由于深感正太路局、晋省官商、铁道部三方之间利益难以协调,1934年底王懋功不得不以“冀稍息仔肩”为由,自行主动辞职。1934年12月22日,铁道部批准王懋功辞职的同时,任命了原正太铁路管理局副局长朱华升任局长。朱华深感自己也无力解决国有路权与地方运价等这些尖锐矛盾纷争,难以从根本上调和三方利益,故而以“家中至亲连遭病故和不幸”为由,对于铁道部任命局长职务力辞不就。1934年12月31日铁道部批准朱华辞去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一职,就这样王懋功与朱华先后相继离开了正太铁路管理局,于是铁道部又任命朱霁青出任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作为收归国有之后执掌正太铁路的局长,朱霁青对抗战全面爆发前的正太铁路改革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正太铁路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二、朱霁青走马上任正太铁路局

1934年12月31日铁道部任命了朱霁青为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在年资、经历、功名、威望等方面,朱霁青可谓与前任局长王懋功、朱华属于同一个量级。

朱霁青(1892—1955),字纪卿,又名自新,奉天广宁(今辽宁省北镇)人。早年东渡日本留学,入东斌学堂,学习军事。在日本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并积极参加辛亥革命。1915年响应孙中山讨袁号召,组织中华革命军东北军,并任师长。1926年秋,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出关抗日,指挥“辽热抗日义勇军”,成立东北抗日救国军总监部,自任总监,指挥热河、辽宁地区抗日义勇军,作为抗日名将他向全国同胞发了通电,发表的《东北国民救国军宣言》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据《正太铁路接收周年纪念刊》记载,1932年正太铁路成立员工救国会,广大铁路同人会的员工激于义愤,纷纷解囊,对朱霁青等前方抵御侵略的抗战将士积极集款犒劳。日本侵略者对朱霁青领导的抗日活动恨之入骨,据1932年9月12日的《京报》报道,日军曾“悬赏十万缉朱”,被誉为抗日名将。后来朱霁青又参加了冯玉祥领导的察哈尔抗日同盟军,被任命为总参议。1935年朱霁青正式出任正太铁路局局长。


正太铁路管理局朱霁青局长的肖像(照片来源:1936 年第 1 期《图文》插图)

朱霁青是参加过辛亥革命的老前辈,在继续兼任“移垦西北事”职务的情况下,1935年1月4日离开南京赴石家庄,出任正太铁路管理局局长一职。1月6日朱霁青局长到石家庄任职,暂住正太饭店。他一方面与原朱华局长办理了交接,另一方面接见路局各位高级职员,认真调查了解正太铁路实际现状。1月9日下午在路局俱乐部召开的全路职员见面会上,朱霁青局长强调了自己执掌正太路的两点基本理念:第一,基于正太铁路30余年历史积淀下来的规章制度以及接收两年来的运行经验,我们决不会对现行规制随意改弦更张;第二,全路职工要安心工作,原有员工概不随意更动,我们绝不会搞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做法。并且,明确表达了自己执掌正太铁路的主要目标,即希望不满足于过去的成绩,应该继续追求进步发展,争取收入不断增加,让正太路“成绩声誉与日俱进,与年俱进,为国家增加生产,为国家充实富力,才是我们全路员工永远的荣誉。”

朱霁青与前任局长王懋功、副局长朱华一样,都是军人出身,早年戎马半生,东奔西走,皆有无比的荣耀功勋。但是,朱霁青初来路局接篆视事,却非常低调,谦称自己对铁路管理行政工作毫无经验,“深恐力有不胜,有亏责职”。实际上,朱局长在其近一年的任期内,再接再厉抓铁路改革,取得了制度革新的明显成效,积极推动了由法国代管制向国有铁路制度的转型进程。

三、朱局长对正太铁路实施的改革

法国人代管正太铁路时期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国有各条铁路规制均有所不相同,正太铁路接收后,按照铁道部要求“奉令颁定编制专章十五条”。但是,为了保证铁路正常平稳运行,避免因规章变更差异出现混乱,接收后只是采取了保守性暂时过渡办法,“未遑实行”彻底改弦更张。朱霁青在充分肯定了前任两位局长取得改革成绩,针对接收之后组织机构仍不健全,以及行政手续尚且比较凌乱的状况,毅然决然地进行接收后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1935年5月,开始按照部颁编制专章十五条进行了机构调整,到7月彻底完成了改组设置,基本实现了权限分明,课、股两级分层办事。将原有工务处、车辆处、机务处所辖各段,一律改称分段,以符铁道部章制。最后,完成这项机构编制过渡性改组,既无增添员额,亦未增大开支。


正太铁路管理局办公大楼(照片来源:1934 年《正太铁路接收周年纪念刊》插图)

朱局长深知要全面深化正太路制度改革,绝非局长一人之力可以完成,必须要依靠全路职工共同努力。他说:“铁路员工都是国民的一份子,那么本人愿意今日之言和大家互相勉励,在我们共同的职守上,去尽救国的责任。”为了调动全体职工拥护改革的积极性,设立了路局各种事务会议,以讨论深化各项改革事务。在路局设立的“路务改进设计委员会”之外,在各处、课都建立了相应的改进计划机构,设立各个级别深化改进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集思广益,通过讨论检阅过去各项制度的优势和成绩,不遗余力地推动各项改进,并以此规划各个级别将来工作。在五个处级机构中,总务处、会计处每月要召开一次改进工作的处务讨论会议,机务处、工务处、车辆处每月召开一次改进工作的段务讨论会议,由处长召集各段段长列席参加,讨论各处各段工作计划等各项改进事宜,每次会议记录均需上报路局“路务改进设计委员会”。朱局长认为,铁路发展关系国家前途,所有改进不能仅仅着眼于正太路,要以现有中国铁路为借鉴参考,要深入系统地研究全国铁路的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组织管理等经验。所以,还在正太路局成立了“学术研究会”,对加入会员予以物质和精神的赞助。

朱局长意识到要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加路局整体经济效益,就必须提高全路员工的素质,切实加强培养所有员工技术操作能力。所以,他非常强调对全局员工开展训练工作,专门成立了路局“员工训练委员会”,主持路局全员培训工作。首先,针对站长、副站长、各段列车长、各站司事等,制定了《轮流培训大纲》《训练规程》《讲义纲要》等文件,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其次,对其他全员也开展了实际训练。在考核训练基础上,还制定了《员司查勤及员工考核奖惩办法》,一举改变了此前“考绩漫无标准,奖惩亦欠严明”局面。在以往法国人代管正太铁路局时期,由于一切事务标准都以法国总工程司之命为准,铁路规章均以惯例通告代行之,故在接收后深感无章可循。朱局长非常重视完善各种规章的制定工作,业经努力,先后完成《员工请假规则》《员工出差规则》《员工奖励规则》《员工考绩办法》《员工调验规则》《厉行肃清毒品规则》《值日员司办事细则》《编制专章》《各课职掌规程及办事细则》《领用办公物品暂行办法》《公墓简章》等一大批规章、规程的修订。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既有助于规范铁路员工的行为,也为正太路局实现管理法规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从而确保了铁路运营的正常进行,由此,铁路管理法规化成为了正太路顺利发展的可靠保证。

在开源节流方面,朱局长发现本路所存旧料种类极多,且价值亦巨。为了减少浪费,尽快回笼资金,在路局成立了“编审预算委员会”“旧料折价委员会”,以实现全流程的科学设计,精心预算,旧料利用,废品回收之目的。1935年9月完成了“编审预算委员会”“旧料折价委员会”的组织规程和办事细则,报经铁道部备案后,两个委员会马上开始投入运营。在节约各项预算费用方面,据正太铁路管理局秘书室编印的《本路接收第三周年工作概况》记载,“自朱局长接长路政以来,用人行政,力求紧缩,如工程用料、文具用品,虽一钉一笔之微,亦必尽量珍惜。又为预防流弊及不必要之耗费起见,对于材料之购买、保管、付账,均分由购料委员会、总务处、会计处各府专责。职员之领用物品,则以以旧换新为原则以免滥领与耗费。”


正太铁路管理局朱霁青局长(照片来源:正太铁路管理局秘书室 1935 年编印:《正太铁路接收三周年纪念特刊》)

朱局长在任期间,还推出了许多革新项目,完成了许多新开辟的工程项目。譬如,开辟了娘子关站为游览区项目,在该站建筑游泳池一座,建立了旅馆和食堂;尝试出台了正太路的月票、季票、半年票、年票等预定车票办法;试行了推出货物运输到付的业务,运费由货物担保,让沿途货商感到运输更加安全方便;第一次开通了正太铁路的混合夜车,增加了卧铺车厢;将票房改建或加建乘客候车室,并从石家庄站、太原站开始实行;启动了建设正太铁路总部大礼堂工程项目。总之,诸如此类创新改革项目,极大地推动了铁路的社会化、商业化发展。

四、困顿于中央与地方间利益之间

朱霁青局长比较重视利用大众传媒与公众进行舆论沟通,1935年曾邀请著名摄影家郎静山、黄仲长对正太铁路进行采访报道,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正太铁路更新气象》《正太铁路之新工程》,展开了正太铁路的企业形象宣传。对争议最大的山西煤运价问题,朱霁青亲自撰写了《正太铁路采取维持原运输营求新运输政策之探讨:附井陉正丰运价核定之历史》一文发表在《铁路杂志》,以求对运费定价差异进行历史分析,让山西深入了解铁路部有关运输法规和政策,从中寻找运输价格合理的可行解决方案。

前任功勋局长王懋功的辞职,并未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矛盾发生一丝一毫改变,地方势力对正太铁路运价的严厉叱责氛围,也未出现一点一滴的缓解,反而变本加厉。自朱局长上任以来,山西地方势力对正太铁路运费政策的指责有增无减,越演越烈,对铁路局现任局长的指斥谴责更加肆无忌惮。譬如,以笔名庸生的作者发表了《朱霁青氏与山西人民》文章,公然指谪朱霁青局长,“利用宣传政策,表榜其嘉惠晋民之美意”,“究其实际,殊觉言过其实”。文章罔顾事实,严厉责备朱霁青自执掌正太路局以来,“置整个晋民生计于不顾,一意孤行”,“维持原运输,且视运价不能日减为天经地义不可磨灭之定理,是无异表示对于阳泉赛鱼一带之煤业永远摧残,而不令其发展。”笔名晋民的作者在《请教于朱霁青先生》和《正告朱霁青氏》两篇文章中,更是进一步怪罪正太铁路局长朱霁青“无具诚意”,“维持原运输政策既有碍于山西煤业之发展,复违政府待遇平等之至义”,认为朱局长“绝少审慎思索之机会,且对于山西之实际情形亦多未了解,故过去之处置难免有不确实际不惬民意之处,以致民怨沸腾,山西人民对朱局长普遍的表示甚深之不满。”

其实,在促进地方经济有利发展方面,朱霁青局长是做了不少扎扎实实的工作。譬如,在降低山西棉花、粮食、生铁等货物运费,以及提供切实便利商家服务上做出了巨大让利,为了扶助正太铁路沿线实业发展,缓解晋省的地方势力与铁路局之间利益争端,朱霁青在任内首先核减了铁路东运山西棉花的价格,“不分粗细,一律改按五等收费,列为该路特价”。长期以来,货运晋南棉花一直是正太路大宗土产,由于外来棉花进口,致使晋省的棉花滞销内地,难以与之竞争。对晋省的棉花采取特殊运价之后,对“其他进口棉,则仍遵照部定等级办理”,从而使晋省棉花在无形之中提高了竞争力,降低了国产棉花遭受进口棉的冲击影响。再一项优惠办法,就是对晋省的粮食运费继续实行减价措施。正太路收回国有后,王懋功局长曾面对晋省地方势力要求降低粮食运费的强力呼吁,曾制定了一项按照五等减百分之二十核收运费的措施,但这项政策截止到1934年11月底已结束了。朱霁青局长经调查得知沿线所存代运粮食甚多,于是呈报铁道部获准继续沿用该项减价办法,将减价期限推延至1935年12月底。这项优惠措施保证了晋省的余粮顺利运输和销售,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扶助晋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此外,还有一项优惠是针对山西保晋公司的生铁运输,也享受到了正太铁路给予的打折运价。从1926年保晋公司第一座高炉出铁,截止到1937年10月,累计产出48980吨生铁,它的生铁产品大多数都运销到平津,因30年代初外货进口倾销,给保晋公司造成很大打击。为扶植民族企业的生铁生产,正太路与北宁路、平汉路会商后一致同意1935年对保晋公司施以“酌予减低”运费的待遇一年,凡属于保晋公司整车运输生铁,“均按五等八折收费”。

但是,来自山西上下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声讨,朱霁青局长感到无可奈何。特别是1935年10月发表的《再正告朱霁青氏》一文,对正太路局关于石家庄大礼堂、娘子关游泳池、娘子关游览区三项建设工程开始指手画脚。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斥责,朱霁青不愿被人肆意诋毁,终于忍无可忍,1935年11月向铁道部呈请辞职,不得不被迫离开了正太路局。

朱霁青局长于1935年在正太路履职近一年间,是接收后改革发展取得许多重要进展的一年,他既是一个抗日名将,也是对正太铁路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局长。正如原副局长朱华所称赞的“德高望重,人所钦崇”。


评论